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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湖北省监理员、监理工程师培训教育 证书有效期情况的说明
发布时间: 2020-11-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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阅读量:983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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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湖北省建设监理协会
  

各有关部门、相关单位:

根据2016年4月湖北省建设监理协会《关于开展换发“监理工程师培训教育证书”、“监理员培训教育证书”的通知》(鄂建监协〔2016〕7号)文件要求,我会对取得“湖北省监理工程师、监理员岗位证书”的人员全部进行了更换,新的证书为“监理工程师、监理员培训教育证书”,证书的发证时间为2016年6月30日,证书无固定期限及延续要求。协会对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,另发信息,参加继续教育的从业人员持培训证并在培训证上记录。

 

  特此说明!

文件下载:

省师、省员岗位培训证有效期说明 001.jpg


 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8年8月13日